辽宁确定首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 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

所属地区:辽宁 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02日
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建设数字辽宁的工作部署,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首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,确定沈阳市、鞍山市等5个市及桓仁县、东港市等8个县(市、区)为试点。试点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为抓手,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,增强综合竞争力,同时助力招商引资,推动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一、试点创建的背景与工作机制。为加快数字经济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,辽宁省于2023年启动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工作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市、县两级《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标准》,明确建设目标、评价指标和实施路径,为试点创建提供规范指引。在各市、县(市、区)自愿自评申报基础上,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专家、行业专家开展多轮评审,从基础设施、应用成效、体制机制等维度进行综合论证,确保试点城市具备扎实的工作基础和可持续的发展潜力。
二、试点城市的布局特点。此次确定的试点涵盖沈阳市、鞍山市、丹东市、锦州市、盘锦市5个地级市,以及桓仁满族自治县、东港市、黑山县、阜新市新邱区、铁岭市银州区、北票市、盘山县、兴城市8个县(市、区)。试点布局兼顾区域均衡性与发展差异性,既包含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核心城市,也涵盖辽西、辽东等地区节点城市;既有工业基础雄厚的老工业城市,也有特色农业县和生态旅游城市,形成市、县两级联动的试点格局,为不同类型地区探索智慧城市建设路径提供示范样本。
三、试点建设的主要方向。各试点城市将聚焦技术创新驱动,重点推进5G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、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治理、民生服务、产业发展等领域的融合应用。在城市治理方面,构建一体化智能管理平台,提升交通信号优化、环境质量监测、公共安全防控等场景的精细化管理能力;在民生服务方面,推动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向基层延伸,拓展智慧医疗、智慧教育、智慧养老等便民服务场景,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;在产业发展方面,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,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,吸引智慧城市相关产业项目落地,助力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。
四、试点的预期目标与推广价值。试点城市将通过2-3年系统建设,在数据共享开放、应用场景创新、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。重点破解城市治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,如交通拥堵、环境治理、公共服务不均等,形成具有辽宁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。省发展改革委将建立试点动态评估机制,定期跟踪建设进展,总结典型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,推动辽宁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从“试点探索”向“全面推进”转变,为数字辽宁建设注入新动能。

辽宁产业园区

辽宁招商引资

招商政策

投资流程

土地招拍挂

厂房价格

注册公司

优惠政策

辽宁投资流程

外商投资
买地自建
厂房租赁
写字楼租赁
公司注册
优惠政策
招商中心
400-162-2002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企业入驻
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

立即获取
img_loading
智能检测中
投资咨询热线
400-162-2002
  • 招商引资政策
  • 工业用地招商
  • 租购厂房仓库
  • 其他相关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