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辽宁招商】辽宁省以合同能源管理为抓手推动公共机构绿色转型
所属地区:辽宁
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10日
辽宁省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中,创新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,通过政策引导、试点先行、技术支撑和宣传培训等举措,为全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注入新动能。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能源利用效率,也为节能服务产业创造了招商引资机遇,形成了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。
一、政策引领构建制度保障体系
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关于在全省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将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路径。文件提出建立"能源费用托管型""节能量保证型"等多元化合作模式,要求各级公共机构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。政策特别强调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优质节能服务企业,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,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。
二、试点先行夯实工作基础
辽宁省选取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8家重点用能单位作为首批能源审计对象,涵盖行政机关、医院、高校等典型公共机构类别。由节能主管部门牵头,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建筑能耗、用能设备、能源管理系统等进行全面诊断,形成个性化改造方案。审计发现部分单位中央空调系统能耗占比超40%,照明系统节能潜力达30%,为后续改造提供了精准数据支撑。
三、技术赋能推动精准施策
专项工作组整合政府、企业、专家三方力量,针对审计结果开展"一对一"技术指导。在省属某医院实施空调系统智能控制改造后,预计年节电率达25%;在某高校推广LED照明和教室智能感应系统,可实现综合节能15%。工作组同步建立改造项目跟踪评估机制,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实效性。
四、培训宣传凝聚社会共识
辽宁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、编制操作手册等方式,向公共机构负责人解读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要点和实施路径。重点宣传"零投入、共受益"的市场化机制,消除"怕风险、怕麻烦"的顾虑。在沈阳召开的示范项目现场会上,展示的某政府办公楼能源托管案例显示,改造后年度能耗费用降低18万元,节能效益由双方共享,增强了各单位参与积极性。
五、长效机制促进持续发展
辽宁省将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体系,建立项目储备库和节能服务企业名录。计划未来三年推动全省30%以上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,预计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超5亿元。通过建立能源管理大数据平台,实现项目全过程监管,确保节能减排效益可测量、可核查。这一模式不仅降低了公共机构运行成本,更培育壮大了本地节能服务产业,为全省绿色低碳发展探索出新路径。